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单体应用,有很多子系统和模块,目前使用MySQL数据库,打算迁移到Oracle,目前表名的命名规则如下:
统一前缀_子系统名称_模块名称_功能名称 在保证表名可读性的情况下,很容易就超过30长度,如果存在第三方表的话,会更长。 (字段名暂时不存在这个问题)
首先肯定是保持单体架构,公司暂时不可能拆分成分布式或者微服务,迁移Oracle也是必然的,我想问的是有没有什么比较合理的命名规范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前缀可以扔掉 子系统,模块可以用简写或简短的单词。 模块可以不要。
子系统+模块 可以用数据库来区分,分到多个库,每个库代表一个子系统,或一个子系统的一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