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窗体Form1和Form2,通过按钮事件从窗体1跳转到窗体2,
button_click事件可以这么写:
Form2 aa = new Form2();
aa.Show();
还有一种写法:new Form2().Show();
这两种方法都能达到跳转的目的,第一种无须多解释,请问第二种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Form1窗体的构造函数中加上重载参数(int n)呢?
1:这两种在这里是一样的,区别的话,第一种用变量aa保存了对new Form2()对象的引用,而第二种没有
2:Form1窗体重载构造函数对此无影响
认同楼上观点
就是没用使用变量吧。
孩子啊,基础啊!!
了解下C#对象,类实例化时都在内存中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