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场景,角色和权限,它们之间是多对多的关系,现在要获得某个角色所拥有的那些权限。那么现在有2个方案: 1、角色的实体类内,建立一个权限list的属性,并配置@manytomany; 2、直接把角色-权限关系表建成一个实体类,然后在其内部建立权限属性并配置@manytoone; 哪个方案更好点??
我的意思是,1方案的话,就不需要把中间表建成实体类了;2方案的话,就不需要在角色表内建@manytomany的list属性了;1和2方案选哪个?
我也不知道哪个方案更好,只是目前觉得用方案2,可以少写蛮多代码~~~所以我选2
第一种和第二种 ---> 多个角色对应多个权限和多个角色对应一个权限, 本身角色和权限我个人理解应该是,一个角色对应多个权限,这样的需求是不是有点混乱,能详细解释一下使用场景吗,可能我是我没接触过这样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