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数据库有三张表 ,atable ,btable ,ctable每个表都有唯一主键和共同的字段比如新增时间,更新时间等。分别使用三个类(aClass,bClass,cClass),对这3个表进行操作,这样必然会产生名称、功能、和参数相同的方法,
比如: 删除atable 的一条数据方法: Delete(int atablePKId)
问题是这样,
方案1:建立一个基类 BaseClass 类(a,b,c 分别继承此类),将三个Delete方法使用一个方法放在基类中。
方案2:建立一个基类 BaseClass 类(a,b,c 分别继承此类),将三个Delete方法分别放在子类中。
请问哪种方法更好,更合理,为什么?
要是按照面向对象的思想来做,应该弄个接口BaseDao,这个接口中声明了增、删、改、查操作的方法。然后a b c 分别实现此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