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程序需要按照给的出生日期来进算出员工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如果子程序先计算员工年龄再根据年龄计算退休时间那么他就具有顺序的内聚性。这时你可以创建两个不同的子程序,他们能根据给定的日期分别计算出员工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其中计算退休时间的子程序可以调用计算年龄的子程序,这样两者都具有功能上的内聚性了。
现在计算年龄方法为A,按照上述,计算退休时间为方法
B(){
A();
........
}
现在有一个方法C,既计算工龄,又计算退休时间,那么C方法为
C(){
这个明显不是高内聚啊 都重复了 一般可以用委托来避免这种情况
新手,这方面不太理解。委托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能详细说一下吗?谢谢!
@风无伤:
比如 B函数里面有A函数相同的代码
那么就可以把AB函数共同的代码 抽出来 在函数里面再写一个函数
这样代码就没有重复了
要 职责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