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用的过程中去领悟。
要想得心应手,至少得用上成千上百次,开始可能是错误地用,但当你逐渐发现其中的错误,并进行纠正时,你的理解会逐渐加深。
我觉得也是,谢谢楼主了!
说实话,用的真的不多
这个我还没有感觉到,不过我觉得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里面就多态最有意思了,最有挑战力!
给你举个例子吧,中国人吃饭用筷子,美国人吃饭用刀叉,非洲人可能用手抓......同样是吃饭这么一个行为,但是不同的实体对象产生的行为是不一样的,这不就是多态,还是要多用,多练,才会有自己的体悟。
前面的我知道,可能就是我写的不够吧,继续努力,谢谢
看多几本设计模式的书,大部分的范例都是多态的,强烈推荐《深入浅出设计模式》,还有《深入浅出程序设计》。
恩,我看看吧,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