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城市认识了一个女孩 长得很好看。于是在朋友的怂恿下去把QQ号要来了 。聊了一段时间,我把电话号码要到了 。也没打几次电话。因为我比较腼腆。她给我说她有男朋友的。最近她告诉我要我给她(现在在异地城市)买吃的?我答应了(因为曾经承诺过)。于是有了以下的后果
我每天早上上班做公交0.4元 早餐4元没了 我决定买200快钱的零食给她。200/4.4~=46天。
就这样2个月的早餐没了。你们觉得我做的对吗?
这种女孩不要也罢
return 你的性别 == "男" ? "1L" : "和她男朋友聊...";
男 只是看看大家的看法
身为上班族,花了200就吃不起早饭了么。。。
那你是赞同花了
@元霸: 是啊,200块又不多。
哈哈,抢过来啊,看好你
那你是赞同花了
哈哈 。顶起来。。
谢谢
return 她的长相==“美女”? "go":"back"
她给我说她有男朋友的。最近她告诉我要我给她(现在在异地城市)买吃的?
f**k
就只见过一面 一直在异地
公交四毛,lz在北京
嗯
承诺了就要去做到,不过做第三者也不太好。看你自己了,可以单纯的只完成承诺。
我觉得还是实际点,为了一个零食,不吃早餐。孰轻孰重。还不明显吗
对哦,你是第三者。我是看不起第三者的。
我没有这种看法 我觉得 爱本来就是自私的 每个人都权利去争取 只是看对方值不值 没有谁是非谁不可的
@元霸: 你能接受自己做为第三者,那你也要接受别人做第三者。哪天你妻子有外遇了,要理智。毕竟自己也想这么干,或者已经干了。
@angelshelter: 爱要经得起考验啊 如果我妻子有了外遇 我肯定会放手 让她去 因为爱不在了
@元霸: 那祝你幸福吧
这不是真爱吧